赠与物如何行使撤销
更新时间:2019-06-26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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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赠与物如何行使撤销案情介绍:何叔喜爱摄影,他与温某是结拜兄弟,温某有一个16岁儿子温甲,温甲富有艺术天赋,特别喜欢摄影,他的摄影作品曾经在市一级举办的摄影展上获得银奖。何叔很喜欢温甲,认为他会在摄影的艺术道路上大有发展前途,于2001年2月赠给他一台价值
赠与物如何行使撤销
案情介绍:
何叔喜爱摄影,他与温某是结拜兄弟,温某有一个16岁儿子温甲,温甲富有艺术天赋,特别喜欢摄影,他的摄影作品曾经在市一级举办的摄影展上获得银奖。何叔很喜欢温甲,认为他会在摄影的艺术道路上大有发展前途,于2001年2月赠给他一台价值3000多元的数码照相机,以激励温甲从事摄影创作。
2001年5月的一个星期天,温甲带上何叔赠给他的照相机,邀请与其同岁的何叔的女儿何某去摄影,在给何某拍照时,温甲看到何某青春照人,就动了欲念,对何某提出非分要求,在被何某拒绝后,把何某按倒在地,强奸了何某。2001年8月,法院以犯强奸罪判了温甲3年有期徒刑。
何某被强奸后,精神变得有些不正常,何叔看在眼里,心里痛苦万分,恨自己赠照相机给温甲从而给女儿带来苦果,一直想要回赠给温甲的照相机,但看到在温甲强奸何某后,自己的结拜兄弟温某的难过状,又不好启口。2004年温甲服刑期满出狱后,又挎起何叔赠给他的照相机,搞起摄影创作。
何叔这回决心要回照相机,便亲自找到温甲,提出要回照相机的要求,但温甲一口拒绝,说赠给的东西已归自己所有,何叔无权要回。何叔见此,相当气愤,便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当值班律师告之何叔虽然可以可以撤销赠与,但其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因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的原因已超过一年而丧失时,何叔感到非常失望,沮丧万分。
法理评析:在该案中,律师对何叔提出的咨询意见是正确的。
《民通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民通意见》第129条规定,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合同法》194条规定,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合同法》第193条规定,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该案中,何叔把价值3000多元的数码照相机赠给16岁的温甲,温甲是未成年人,该照相机从交付时起转为温甲所有。温甲强奸了赠与人何叔的女儿,对赠与人的近亲属造成了严重侵害,依法何叔可以撤销赠与,但因何叔在女儿被强奸后一年内都没有行使撤销权,错过了法定的行使撤销权时间。因此何叔不能要回赠与温甲的数码照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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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合同可以撤销吗,规定如何
赠与合同的撤销有以下种类:
1. 任意撤销,即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2. 法定撤销,即丧失任意撤销权后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3. 法定解除,即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解除赠与合同。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此外,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民法典中假赠与合同如何申请撤销
赠与合同履行后,在以下条件下可撤销:
1. 重大误解签订的赠与合同;
2.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赠与合同;
3. 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赠与合同;
4. 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赠与合同;
5. 其他法定情形。
具体撤销权利及法律依据如下:
1.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般赠与合同是否可撤销,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具体而言,如果赠与的财产权利尚未转移,赠与人有权随时撤销该赠与,但有两类合同例外:一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二是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如救灾、扶贫、助残等。此外,如果出现以下情形,赠与人也可以申请撤销赠与:
1. 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2.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 其他法定情形。
对于赠与人而言,其撤销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即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