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买卖合同的给付?
更新时间:2016-05-30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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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给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并且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的法律行为。那么,什么是买卖合同的给付?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孳息归谁所有?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何时转移?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1、什么是买卖合同的给付?
给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并且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的法律行为。
给付义务包含交付标的物和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两个要件:
首先是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可以交付实物【现实交付】,也可以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拟制交付】。
其次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包括动产交付和不动产登记两种方式。
【注意问题】
完整的给付包含交付标的物和转移标的物权利两个方面内容。
①对于动产买卖而言,交付动产即产生转移动产所有权的法律效果,动产交付即给付完成。
动产给付=动产交付。
②对于不动产买卖而言,仅仅有不动产交付,尚不能产生转移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律效果,还必须完成不动产登记才能转移物权。
不动产给付=不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
2、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孳息归谁所有?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孳息权利归属采取交付原则:
(1)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
(2)标的物在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注意问题】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孳息归实际控制人所有,即交付前归出卖人所有,交付后归买受人所有。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何时转移?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一般规则是交付规则: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给付完成);标的物的风险同时转移。
(1)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不动产物权转移采取登记转移规则。
(2)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约定所有权保留情形不以交付为转移。
【注意问题】
买卖合同智权不随标的物的物权转移而转移。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出卖的是知识产权载体物而非知识产权买卖,附着于该标的物上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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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什么?还是?
您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补签合同。希望能帮到您。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是什么?对合同有什么影响?
你好,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一般具有的内容有:1、房屋买卖合同(主合同)的具体编号,以及您朋友与卖方的姓名。2、协议中对于房屋买卖合同要补充约定的具体条款。3、这份补充协议与原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的关系。4、该补充协议的具体生效时间。最后您朋友与房屋的卖方签上各自的姓名,写上签约的日期。对合同起到补充内容的作用。
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那买卖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不是实践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