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工程款的优先权?
更新时间:2012-12-19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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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工程款优先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
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工程款优先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人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预期利润和违约金。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所垫付的费用是否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律师认为,该部分费用若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则按约定,如无特别约定,应当具有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4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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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第两百八十六条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4条》第四条
-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2款》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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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中关于工程款优先权的规定。
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权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
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优先权
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权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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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的问题,实践中存在争议。有观点提出,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分承包人不能突破自己的合同而去要求另一个合同中的发包人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