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还未出台前,二手车经销商虽然有完整的合同文本,但基本上是商家根据自身所能提供的服务承诺自行制定的二手车交易协议,不具备普及性。部分商家隐瞒车况的事实难查询。
部分二手车交易协议甚至以转让的名义进行,二手车交易流程内容极其简单和笼统,有些“转让”文本甚至是手写文本。由于缺乏规范的二手车交易协议,二手车购车过程中纠纷屡见不鲜。
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共有八项条款,涵盖车辆基本情况,价款和过户手续费支付时间、方式,风险承担,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诸多方面的内容。
示范文本规定,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如出现不符,所有损失将由卖方赔偿。
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消费者切记千万不要进行“黑车”交易,因为“黑车”车辆质量没有保证,如果是赃车,购买者还将承担法律后果。
针对买二手车的市民担心所买车辆是“黑车”的问题,《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规定,车辆要附带八份文件凭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车辆保险单、购车发票。如果卖主提供假信息,买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根据《二手车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为了进一步规范二手市场经营秩序,保护二手车交易双方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市场环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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