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公证后的撤销事由

更新时间:2012-12-19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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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进行任意撤销,赠与人要行使撤销权,须以符合法定事由的情形出现为条件,只要具备了法定的撤销事由,赠与人即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赵氏夫妻有一套房产,原先赠送给了儿子。而后来,夫妻俩与女儿居住,他们就打算将房子改赠给外孙女。起先,赵氏夫妻考虑到长子赵甲的经济状况,他们将共有的房产一套赠与给长子,并和他一起居住生活。当时,该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但赵某的长子一直没有到房地产管理机构进行办理房屋过户,该房屋一直由赵氏夫妻居住使用。后来,夫妻俩到外地与女儿居住。于是,夫妻俩决定将上述房屋改赠给外孙女。现赵氏夫妻以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为由,遂向合肥市中安公证处请求撤销赠与合同。那么,原先的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合肥市中安公证处工作人员分析认为,本案中赠与合同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并且该合同经过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进行任意撤销,赠与人要行使撤销权,须以符合法定事由的情形出现为条件,只要具备了法定的撤销事由,赠与人即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虽然长子对赵氏夫妻所赠与房产没有进行过户手续,但该房一直由赵氏夫妻居住使用,长子并没有出现不履行义务情形出现,赵氏夫妻也没有因此赠与房产导致其经济状况恶化情形存在,所以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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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公证但是没有过户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您好!赠与以过户为准,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其中已过户是比较难要回来的。赠与以过户为准,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已过户是比较难要回来的。
赠与合同要撤销
你好,在财产权利没有转移之间你们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对方再闹可以报警解决,建议你们委托律师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