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为不还钱恶意撤诉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获支持

更新时间:2019-07-20 15: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浙江丽水人潘某欠了吴某30万元,而同时丽水市政公司又欠了潘某一笔工程款。为了不还吴某的欠款,潘某竟然恶意向法院撤回了其与市政公司之间的工程款诉讼。吴某多次催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近日,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吴某行使代位权合

  

浙江丽水人潘某欠了吴某30万元,而同时丽水市政公司又欠了潘某一笔工程款。为了不还吴某的欠款,潘某竟然恶意向法院撤回了其与市政公司之间的工程款诉讼。吴某多次催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近日,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吴某行使代位权合理合法,予以支持。

  2006年6月,吴某因与潘某发生借贷纠纷而起诉至莲都区法院,同年10月,法院判令潘某归还吴某30万元借款及其利息。判决生效后,潘某非但不归还借款,还于2006年8月撤回其对市政公司31万多元工程款诉讼。由于潘某的不积极作为,使吴某的债权长期得不到执行。

  吴某得知潘某有债权却不积极追讨的情况后,以市政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将应当支付给潘某的工程款直接支付给自己。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市政公司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代位清偿潘某所欠吴某借款31万多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据承办此案的法官介绍,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在本案中,潘某作为与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债务人,既不履行此案的生效判决,又恶意撤回其对被告的工程款诉讼,目的在于逃避还款,致使吴某享有的债权不能得到实现,应认定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吴某行使代位权于法有据,故予以支持。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老赖拒不执行还钱。能判刑不
现在执行这一块儿拒不执行的情况很多,要分情况,他是有财产拒不执行,还是没有财产?有财产拒不执行,只有被法院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才属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个人可以公布老赖不还钱的信息不
老赖不还钱建议是走诉讼程序要求对方还钱。
老赖不还钱法院也不执行咋办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行政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等)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
律师解答动态
只要是依法取得的当然可用。供你参考!
有反诈记录成重点关注对象,可能是信息被冒用或曾涉可疑交易。你先回忆下是否出借过身份资料或参与异常交易
您好,很高兴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分钟前
一般来说,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成立,若内容不违法就有效。家长签字交钱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虽没盖公章但
未结婚的情况下,不存在基于婚姻关系的配偶这一继承人,此时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为子女和父母
我也要提问
相关文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