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
更新时间:2019-07-1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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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民法通则》第58条第2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无效民事行为有以下一些情形:
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民法通则》第58条第2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
合同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无效民事行为有以下一些情形:
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民法通则》第58条第2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无效民事行为有以下一些情形:(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民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的所有民事行为,都是无效的,除非进行的是使自己纯受利益的民事行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民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如果进行的是其依法不能够独立进行的民事行为,或者没有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进行其他民事行为,其行为无效;(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八)其他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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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无法产生预期法律效果。处理方式包括确认无效后恢复原状、撤销以撤销意思表示、变更以符合法律要求。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式,以维护法律秩序和当事人权益。
民法典无效民事行为有哪些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包括:
1. 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不真实。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三条还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行为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意思表示要真实;
-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明确指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则指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则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
无效民事行为有哪些情况
一、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1、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2、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