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那么,可撤销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就有以下五类:
1、欺诈;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
2、胁迫;
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已订立合同。也就是行为人以给对方造成损害相要胁,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3、乘人之危;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
4、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多因自己的过错,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合同的内容发生错误的认识,从而导致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
5、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合同。这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这一基本民法原则,而使另一方的利益严重受损的一种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2、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
4、经当事人变更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变更协议达成后生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带来的,关于有哪些合同是可以撤销的的解答。由此可见,可撤销合同的类型: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为了避免出现合同无效或者合同可撤销的情况,影响到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先了解清楚相关法律中的规定,避免出现上述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