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20-10-12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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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代理人只是表面上使他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有代理权,但是实际上没有的,这叫表见代理。但如果被代理人尽到相当注意,就可以知道,这时的被代理人要承担表见代理的责任。那么表见代理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表见代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这是表见代理的基本规定。该规定在合同法、婚姻法、合伙企业法等其他民事部门法中均有直接体现。
比如,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二、表见代理的成形是怎样的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为了了维护交易安全,大陆法于上个世纪初便承认了表见代理。交易者基于对交易行为合法性的信赖及对交易行为效果确定性的正当期待而进行的交易,应当获得法律的肯定性评价,否则,交易活动就会因其过分的危险和不确定性而迫使交易者过分的谨慎,从而抑制从事交易活动的积极性。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这是表见代理的基本规定。该规定在合同法、婚姻法、合伙企业法等其他民事部门法中均有直接体现。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表见代理有哪些法律规定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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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代子女卖房构成表见代理吗,规定是什么
1. 父母代子女卖房不构成表见代理。子女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该行为属于法定代理,子女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该行为属于委托代理。
2.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4.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5.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6. 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那么该代理行为有效。
民法典表见代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 行为人是无权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后,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仍然有效。
2. 无代理权包括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
3.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4.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5.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6.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7. 若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则相对人和行为人需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表见代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表见代理的认定**
1.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
2.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3. 在这种情况下,代理行为被视为有效。
**表见代理的效力**
1. 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