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履行地:一字不能差

更新时间:2019-07-17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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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际贸易合同履行地点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点。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履行地点是装运港交货。装运港也叫启动港,在FOB(离岸价)条件下,由买方承担签订运输合同的责任,支付运费,派船只按时到达约定的装运港运货。卖方将货物在装运港交给承运

国际贸易合同履行地点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点。
  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履行地点是装运港交货。装运港也叫启动港,在FOB(离岸价)条件下,由买方承担签订运输合同的责任,支付运费,派船只按时到达约定的装运港运货。卖方将货物在装运港交给承运人取得运输单据,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另一种普遍采用的履行地点是目的港交货。在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以及CFR(成本加运费)交货条件下,是由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船只运往特定的目的港,由卖方签订运输合同,向承运人支付运费。不同的目的港对卖方的出口成本具有重大影响。
  由于价格术语决定了交货条件不同,以及不同交货条件的不同特点,决定了在FOB条件下多为买方在装运港选择上作文章,以欺诈卖方;在CIF和CFR条件下,多为买方在目的港的选择上欺诈卖方。
  【案例】
  漏掉两个字,运费多开支
  中国某公司曾与美国某客商签订了进口某货物的合同。合同规定在美国西部港口交货。但我国公司开信用证时却写成了“美国港口交货”,漏掉了“西部”两字,美方接到信用证后,通知我方在美国东部某港口接货,我方只好通知船方到该港接货,结果多承担了一笔运费支出。
  【防范措施】
  1、不能以内陆城市为装运港,否则合同无法履行。如己方公司处于昆明,采用海上运输方式时,装运港就不能写成昆明,因为昆明不是沿海港口。如写成昆明,由外方租船时(FOB条件),其船舶是无法开进昆明的;如由己方负责租船运输(CIF或CFR条件),己方不能取得以昆明为装运港的运输单据,从而也就无法议付货款。
  2.必须注意装运港的选择。按国际贸易的习惯作法,为便于卖方装运,装运港多由卖方提出,经买方确认后确定。当我方为卖方时,我方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港口的吞吐能力、装运条件及内陆运输等,选择一个方便我方交货的港口,以保证按时、顺利地履行装运义务。当我方是买方,对方是卖方,由对方提出装运港时,我方应考虑航线、航程、运输费用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接受。
  在合同规定履行地点为目的港的情况下,在实际业务中,目的港多是买方接受货物的地点。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履行地点欺诈,都是由买方对卖方进行的。特别是同内陆国家进行贸易时,一定要选择我方能安排运输的港口,否则,我方将承担内陆或内河运输的不便和高昂的费用,蒙受重大的损失。其次,要注意目的港的唯一性。国际贸易合同中,我方为卖方并负责租船运输时,必须注意同名港口这个问题。具体明确为哪个港口,如在合同中加“东”、“西”等字眼限定具体的港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引起欺诈、纠纷和损失。另外,有关单证上目的港的写法应保持一致。国际贸易规则严格,特别是与信用证有关的单据一定要与信用证严格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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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要符合下列条件才有效: 1、合同的主体适格; 2、租赁的标的物不能是法律禁止出租的; 3、租赁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这是看具体的案情,建议诉讼
你好,你遇到什么问题具体讲一下
您好:小区无红绿灯十字路口电动车与小车相撞的主要责任判定,需依据双方的行驶行为及相关让行规则等来综合
您好:这种情况通常会构成不当得利,严重时或涉及违法。关于是否构成不当得利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彩礼这个是要根据多少来定,也要看发生的事情我会指导处理,要回复一下
你好,你想解决什么法律问题呀,具体描述进一步给出方案
你好,可以先双方协商沟通,不行可以诉讼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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