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行使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9-07-17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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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位权的行使
法律分析: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该保险合同为财产保险合同;
2、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
3、保险人在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取得向造成损失的第三人追偿的权利;
4、第三人不得为被保险人善意的家庭成员或其他组成人员。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诉讼代位权的行使费用的规定如下,
1、《合同法》第73条第2款,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