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是行使代位权还是行使撤消权
更新时间:2019-07-16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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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有两种意见:第一、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第二、请求人民法院撤消甲放弃债权的行为,行使权利的费用可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有两种意见:
第一、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
第二、请求人民法院撤消甲放弃债权的行为,行使权利的费用可向甲主张。
[分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在代位权中,债务人是一种消极拖延的行为,但并没有处分自己的债权。
在撤销权中,债务人是一种恶意处分的行为,处分了自己的债权,并且在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之前该处分行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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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可以通过仲裁吗,代位权出现争议,可以通过仲裁吗?
律师回答
如果代位权人和债权人达成了仲裁协议,可以申请仲裁,否则,仲裁委员会是不予受理的。
简单来说,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那么一方想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是不会受理的。而如果双方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那么即使有诉讼发生,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而是会要求当事人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同时,仲裁委员会的选定也应由当事人协议决定,且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法院执行代位权的代位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明确;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必须到期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代位权的行使就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在代位权诉讼被提起之后首先就必须确定代位权诉讼中的当事人
代位权诉讼担保物权条件
担保物权是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而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