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8-07-1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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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生活中经常出现发出合同要约,又因各种原因不得不做出撤销要约的决定。那么,合同法当中关于要约撤销是否有何种规定呢?以及要约的撤销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要约的撤销的条件,希望对您有一定帮助。

  要约的撤销的条件有哪些呢?关于这一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合同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要约的撤销含义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而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与要约的撤回不同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要约撤回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效力,而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发生效力。在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下,要约是不得撤销的。

  三、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要约的撤销,是要约人消灭要约效力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销的效果相当于旧要约撤销,新要约产生。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要约对要约人产生拘束力,此时不发生撤回的问题,但要约人尚有可能撤销要约。

  要约撤销和要约撤回的区别是:目的上,要约的撤销在于消灭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撤回在于阻止要约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确定了承诺期限,就等于要约人承诺在承诺期限内不撤销。规定承诺期限是要约人放弃撤销权的表示。实践中对于承诺期限的表达方式多种多样。比如,有的要约中这样规定:“6月7日后价格及其他条件将失效”。要约中的“6月7日”就是承诺期限的最后一天。这种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请按要求在3天内将水泥送至工地”、“请在15日内答复”、“3个月内款到即发货”等都属于规定了承诺期限。

  2、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下列情形都可以认为是明示表达要约不可撤销的表示:“我方将保持要约中列举的条件不变,直到你方答复为止。”“这是一个不可撤销的要约”等。如果当事人在要约中称:“这是一个确定的要约”,仅仅这样表述,不能认为该要约不可撤销。因为,要约本身就是确定的。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并不等于要约永远有效,如果受要约人在合理时间内未作答复,要约自动失效(《合同法》第20条、第23条)。

  上文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要约的撤销的条件的相关知识,在合同法规定中,要约撤销的条件是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所以,在作出要约时,最好谨慎考虑,想要不签订合同,可以在要约未生效前撤回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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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不得撤销要约
要约不可撤销时,应遵守原要约或协商变更。如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受要约人可要求履行;若受要约人已做准备,可协商变更要约以适应实际情况,保障双方权益。
什么条件下不得撤销要约,法律怎样规定
下列条件下不得撤销要约: 1、要约人明确表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合同的履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能够以对话方式作出,也能以非对话方式作出。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的撤回撤销有什么
1. 要约的撤回是指邀约人在发出要约后,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其要约的行为。 2. 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后,要约人取消要约从而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 3.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4. 要约可以撤回。 5.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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