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订立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9-07-05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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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法律对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担任保证人采取原则禁止、允许例外的态度。《担保法》规定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保证人,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首先,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而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保
我国法律对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担任保证人采取原则禁止、允许例外的态度。《担保法》规定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保证人,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首先,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而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保证合同无效。这是由于保证主体的不合格而造成的。其次,如果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虽经企业法人的授权,但其超出了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其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也就是说此类保证合同只是部分无效,而非当然的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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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标书未经法人授权是否有效?
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