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在我国的现状
在我国格式合同十分广泛,涉及公用事业、出版业、银行业、保险业、运输业等等。这与我国发展的特点和经济体制有很大的关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划生产指令其实也是一种格式合同的形式。
再者,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迅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迅猛起步与扩张,使得商品交易与交换日益繁荣。特别是这些年来,鼓励政企分离兼并中小,强强联合组建集团公司,出现了大量的垄断经营集团,格式合同的应用范围被拓宽了,这是格式合同出现的重要条件。
另外,我国某些行业诸如公用事业建立的过程中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本行业更是没有竞争,许多应由企业通过订立一般合同进行的交易而由某些行政机构制定规范表现出来,借助垄断强买强卖,格式合同成为维护行政商业垄断排斥竞争的工具。由于长期的政企不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使我国格式合同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的同时,又具有十分浓厚的政治特色,他们往往利用自己的经济政治优势地位订立合同,制定一些利己的条款,甚至自己出台相关后果的处理措施,更有甚者被冠以法规的名号,并作出利己解释,致使许多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合同往往能够在垄断部门的规范中找到根据。不公平不合理条款广泛地我们的日常生活,阻碍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