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纠纷已经成为当消费领域的一大热点和难点,而条款的不明确,是导致纠纷的一个主要原因。
以闹得沸沸扬扬的北京“亚运花园”案为例,由于合同中的“集中热力供暖”没有进一步明确是用锅炉供暖还是用市政热力网供暖,对其它的收费标准等内容也约定得不明确,这就为开发商钻合同的空子、滥收各种费用提供了可乘之机,使购房者有苦难言。
《合同法》凸现了保护个人权利和契约自由的精神品格,同时也吸收了社会公正方面的道德原则,如显示公平、诚信条款、缔约过失等。
由于当前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因采用开发商的履行合同,否则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
附:《合同法》有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