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担保是否需要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
更新时间:2019-07-09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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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留置是债权人以继续占有控制债务人的财产,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留置担保是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享有的权利,具有直接支配留置物的效力,属于法定担保权,其成立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约定创设留置权,也就是说,留置担保的成立条件、适
留置是债权人以继续占有控制债务人的财产,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留置担保是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享有的权利,具有直接支配留置物的效力,属于法定担保权,其成立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约定创设留置权,也就是说,留置担保的成立条件、适用范围、担保范围、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消灭都由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约定,这是留置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区别之一。既然不用当事人约定,那么留置担保的成立当然也就不存在需要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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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
在订立合同书时,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同,内容要求也会有所不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等。整体格式可以参照以下:
一、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等;
二、合同双方就标的物、事项所达成的有关事宜的一致约定;
三、合同标的物具体信息,如位置、大小、编号等;
四、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方式、期限;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解决争议的办法;
七、合同的份数;
八、双方当事人的亲笔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
在订立合同书时,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同,内容要求也会有所不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等。整体格式可以参照以下:
一、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等;
二、合同双方就标的物、事项所达成的有关事宜的一致约定;
三、合同标的物具体信息,如位置、大小、编号等;
四、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方式、期限;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解决争议的办法;
七、合同的份数;
八、双方当事人的亲笔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