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条款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里的“双倍返还定金”即为合同法上所称的“定金罚则。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也就是说,超过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定金,超过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也就是说本合同定金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原告在接到银行提前还贷通知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告,要求被告付款,而截至应诉之日被告都未接到原告要求付款的通知。
虽然合同中规定了超过30日不履行的,合同自动终止。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网友提问:
定金条款无效有哪些情形?
律师回答: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以及民法的相关规定,定金不得高于标的物全款的20%,超出部分为无效,并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定金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上就是定金条款是否无效的解答。有人认为,定金越多,越能担保债务顺利履行。但是法律只保护一定的数额,定金超过总价款的20%部分是无效的。但无论定金条款是否有效,都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在线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