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罚则怎么计算

更新时间:2019-11-22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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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合同的的主要条款或合同的条款进行协商确认,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并履行相关权利与义务,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定金罚则怎么计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定金罚则怎么计算

  一、定金罚则怎么计算

  1、定金罚则的内容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应当这样理解: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履行了部分义务,则应当双倍返还未履行部分的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履行了部分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未履行部分的定金。

  2、《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如果本案中所约定的定金不符合规定,则超过20%的部分无效。以下分析以该数额符合规定比例为前提。

  3、乙作为接受定金的一方,只履行了合同义务的80%,则对未履行部分的定金应当双倍返还。这里不需要列方程式,10万元中的80%即8万元应当抵作价款,另2万元应当双倍返还,即乙应当返还给甲4万元。

  4、“若问题改为乙收受的10万元定金,应如何处理?或应如何返还?”

  《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二、适用定金罚则可否请求损害赔偿

  定金责任的承担不能替代损害赔偿责任,两者应该区分开来。如果一方违约造成实际损失,另一方适用定金罚则的同时,可同时请求损害赔偿。但是适用定金罚则和损害赔偿的总值不能大于标的物的价金总和。

  定金责任的承担不能替代损害赔偿责任,两者应该区分开来。如果一方违约造成实际损失,另一方适用定金罚则的同时,可同时请求损害赔偿。但是适用定金罚则和损害赔偿的总值不能大于标的物的价金总和。

  合同订立时为了担保之后合同的顺利履行,很多人会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或者是额外订立定金合同,以便在一方违约时适用定金罚则,可是合同违约时怎么适用定金罚则呢,适用定金罚则之后还能要赔偿吗,如果因此发生定金纠纷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最好问问专业的律师,律师还可以帮您分析定金的数额是否足以弥补损失,从而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三、定金罚则适用的情形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合同签订之后,如果存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甚至有可能对之前给付的定金作出处理,但具体怎么处理,还需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处理。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定金罚则怎么计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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