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有哪些情形?
更新时间:2019-10-16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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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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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律师您好,我想问问按撤诉处理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您好,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为:(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撤诉的法律后果.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请问抗辩权有哪些?包括什么情形呢?
抗辩权是指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履行抗辩权的种类有三种,具体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