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10-16 23: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布文号:建总发字〔1995〕第151号建设银行各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发布文号: 建总发字〔1995〕第151号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了提高我行贷款资产质量,控制和减少贷款风险,探索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管理方式,根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和《贷款通则》等有关法规,总行制定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经过试点和广泛征求意见,已经总行1995年第8次行务会议正式通过。现印发各行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实行贷款风险管理是我行向具有国际经营管理水平的商业银行转轨的战略重点,同时又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紧迫性和复杂性兼具,各行要组织所属认真学习《办法》,搞好培训,切实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在处理复杂多变的贷款风险问题时,应以是否有利于维护我行的利益为出发点和最终目的,真正做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各分行要由行领导牵头负责,明确部门分工,相互配合开展工作;要全行动员,将贷款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和岗位。
  三、抓紧实施。本办法从1996年1月1日起执行,各行要在清贷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完成对1995年12月31日以前存量贷款的风险界定,并按照“先易后难、区别对待”的原则,在1996年6月底前先对1996年1月1日以后的贷款增量实施风险管理,1996年7月开始对贷款增量、存量同时推行贷款风险管理。各行还要按照学习动员、基础准备、全面实施的时间顺序尽快制定出贷款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并将方案和实施细则于1995年底以前报送总行。
  四、各行在《办法》执行中如有新问题、新情况,请及时向总行反映。

  附一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1995年9月22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第8次行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风险监测、风险转化、风险责任约束机制,提高贷款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贷款通则》(试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贷款风险管理是指建设银行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等贷款风险度的全过程管理,是建设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组成部分,包括贷款风险的识别、界定、监测、控制、转移、分散与补偿,以及贷款风险管理的考核、奖罚、组织与实施等内容。

第三条 贷款风险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考核、责任约束、自我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发放的各类人民币贷款,外汇贷款风险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 贷款风险的识别


第五条 贷款对象、贷款方式、贷款期限和贷款形态对贷款安全的影响程度称为贷款风险权数(见附一)。贷款风险的识别是指对贷款风险权数的认定过程。

第六条 贷款对象风险权数(简称对象权数),按企业信用等级和项目风险等级(见附二)来认定,划分为AAA、AA、A、BBB及BBB以下(含未评级企业)五个等级。

第七条 贷款方式风险权数(简称方式权数),贷款审批时,按拟选贷款方式认定;贷款发放后,按实际贷款方式认定,划分为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票据贴现五种方式。

第八条 贷款期限风险权数(简称期限权数),贷款审批时,按拟定贷款期限认定;贷款发放后,未到期时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认定,到期后按实际占用贷款时间认定,划分为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下同)、三个月以上半年以内、半年以上一年以内、一年以上三年以内、三年以上五年以内、五年以上六个档次。

第九条 贷款形态风险权数(简称形态权数),贷款审批时,按正常贷款认定;贷款发放后按实际占用形态认定,划分为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两种形态。


第三章 贷款风险的界定


第十条 贷款风险用贷款风险度的大小来表示,数值大的风险高,数值小的风险低。贷款风险度值最低为0,最高为1,大于1时以1计。贷款风险度按单笔贷款风险和综合贷款风险分别测定。单笔贷款风险度超过0.7的为高风险贷款,综合贷款风险度超过0.7的区域为高风险投放区(包括企业、行业和地区),高风险投放地区所在分支机构为高风险贷款行。

第十一条 单笔贷款风险度的测定。单笔贷款风险度为该笔贷款风险权数的连乘积。即
  单笔贷款风险度=对象权数×方式权数×期限权数×形态权数
  (待核销呆帐贷款风险度取值为1)
  单笔贷款风险额=某笔贷款额×单笔贷款风险度

第十二条 综合贷款风险度的测定。综合贷款风险度为贷款风险总额与贷款总余额的比。即
  综合贷款风险度=∑单笔贷款风险额÷∑单笔贷款余额

第十三条 贷款风险度的确认。单笔贷款风险度由经办行确认,综合贷款风险度由下级行报上级行确认;高风险贷款和高风险贷款企业由经办行确认,高风险贷款行业和高风险贷款地区由各分行报总行确认。


第四章 贷款风险的监测与控制 [page]


第十四条 单笔贷款风险的监测与控制。
  (一)贷款风险度指标是贷款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在贷款审批时,必须测定贷款风险度。
  (二)单笔贷款风险度和综合贷款风险度每个月监测一次,对于风险度超过0.6的贷款要加强监测密度,并及时调整我行相关信贷政策。
  (三)各行不得批准发放高风险度贷款,特殊情况需要发放的,须逐级上报由总行审批。
  (四)各省级分行确定所辖行的贷款审批权限要考虑贷款风险度的高低和贷款风险额的大小;要适当上收风险度高、风险额大贷款的审批权限,具体限额由各省级分行自行决定。
  (五)各省级分行对同一借款客户的拟新放贷款与原贷款余额之和超过本行营运资本总额15%的视同高风险贷款,须报总行审批。
  (六)各行对AA级以下(不含AA级)企业或项目,新发放的贷款不得采取信用贷款方式;新发放贷款总额中信用贷款比例不得超过20%。
  (七)各行要加强对贷款全过程的风险控制。贷款风险管理人员要对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和经营状况定期考核分析,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八)各行在办理贷款时应与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关保护性条款,明确若借款人或其经营体制等变化影响我行贷款安全的均需我行书面同意。

第十五条 综合贷款风险的监测与控制。各分行每年2月1日前将上年综合贷款风险度指标及相关指标执行结果和当年综合贷款风险度控制指标及相关指标的建议上报总行,总行每年一季度核定各分行当年综合贷款风险度控制指标及相关指标控制计划。

第十六条 建立贷款高风险投放区的控制机制
  (一)对高风险投放区,要在我行系统内定期通报,并采取相应政策措施。
  (二)对高风险贷款行,要适当上收其贷款审批权限,减少贷款投放,对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贷款风险的,要限期整顿。
  (三)对高风险贷款企业要实行严格的专门管理,并规定检查间隔期。要有专人上门催收到期和非正常占用贷款,落实抵押、质押和保证,停止发放新的贷款,并向上级行定期报送情况。
  (四)对处于高风险状态的不良贷款,要逐笔落实清收措施,制订阶段性的压综合目标。


第五章 贷款风险的转移、分散与补偿


第十七条 各行对于已经发生的各种贷款风险要积极采取转移、分散与补偿等具体措施,及时处理、消化风险,落实风险责任。

第十八条 各行可结合本行实际情况试行企业联合担保,有条件的行可自行或要求借款人办理贷款保险,或酌情追加贷款担保等方式转移贷款风险。

第十九条 对于巨额贷款,各行可采取组织银团贷款等方式分散贷款风险。

第二十条 各行要按照《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足额提取贷款呆帐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核销呆帐贷款,补偿贷款风险损失。

第二十一条 健全抵押、质押物品的管理制度,对因行使抵押权、质权取得的各种抵押品、质押品,要在取得之日起一年内予以处分,及时补偿贷款损失。


第六章 贷款风险管理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各级行应按以下要求对所属分支机构的贷款风险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一)各级行要严格按照核定的贷款风险度、逾期贷款率、呆滞贷款率、呆帐贷款率、贷款担保率和贷款利息实收率等贷款质量监管指标对下属行进行定期考核。
  (二)凡单笔50万元以上的待核销呆帐贷款,列为重要风险情况,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向总行书面报告;500万元以上的待核销呆帐贷款列为特别风险情况,除按上述要求上报外,还应向总行上报单行材料。
  (三)稽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下属行的贷款风险管理进行稽审,具体办法另行下达。
  (四)各行要按时如实填报总行规定的贷款风险管理报表。
  (五)贷款风险管理的考核时间与现行会计年度一致。

第二十三条 贷款风险管理工作和贷款质量状况是总行考核分行行长业绩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行员评先进的主要依据之一,对全面执行本办法,完成总行核定的贷款风险度及相关控制指标的行,给予有关经办人员和负责人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综合贷款风险度超过总行规定控制指标的分支机构,视情况依次按以下各款处理:
  (一)通报批评。
  (二)降低存贷款比例。
  (三)上收贷款审批权限。
  (四)限期完成风险消化任务。限期内不能把风险降至总行控制指标以内的,有关部门责任人应予离岗,三年内风险状况未能改善的,分支机构负责人调离岗位。
  以上各款可以并处。

第二十五条 对于弄虚作假缩小风险度,虚报统计或会计数字等行为,作为隐瞒贷款风险情况处理。凡隐瞒贷款风险情况的,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七章 组织与实施


第二十六条 各行应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管理责任约束机制,由贷款风险归口管理部门牵头对贷款实行全面风险管理,努力完成上级行核定的贷款风险度控制指标及相关指标,把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各个管理环节和操作岗位。
  (一)贷款风险归口管理部门职责:全面负责贷款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
  (二)投资调查部门职责:负责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前风险等级评定。
  (三)信贷部门职责:负责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全过程中的风险识别、界定、监测和控制。 [page]
  (四)贷款评审委员会职责:在对调查部门和信贷部门提交的贷款风险度测定结果进行确认的基础上进行贷款决策。
  (五)财会部门职责: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呆帐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的提取和呆帐贷款核销手续。
  (六)计划部门职责: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的要求,相应调整与贷款风险管理有关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指标。
  (七)稽审部门职责:负责对贷款风险管理的审计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可按照本办法,结合本地、本行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制定、修改、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1996年1月1日起实行。

  附件一


贷款风险权数



一、贷款对象风险权数
企业信用等级或项目风险等级 对象权数(%)
AAA级 30
AA级 50
A级 70
BBB级 90
BBB级以下及未评级企业或项目 100
对基本建设新建项目按附二评定项目风险等级后,直接确定对象权数;对基本
建设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计算加权风险权重的办法确定对象权数,即:
企业信用 企业资 新项目风险 新项目总
× + ×
改扩建、技改 等级权数 产总额 等级权数 投资额
=─────────────────────
项目对象权数 企业资产总额+新项目总投资额
二、贷款方式风险权数
对一般企业和个人的贷款方式 方式权数(%)
(一)信用贷款 100
(二)抵押贷款
1.居住楼抵押(含楼宇按揭) 50
本条所称居住楼抵押需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否则,风险权数为100
(1)贷款必须以个人名义
(2)抵押贷款的数额不能超过买入价或市场估价的70%,两者以较低者为 [page]

(3)居住楼产权属于借款人
(4)必须是第一担保,即抵押贷款的债权人必须是第一债权人
(5)居住楼已办理保险
2.其他抵押
(1)城市地带土地使用权或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抵押 50
(2)非城市地带土地使用权或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抵押 70
(3)交通运输工具抵押 70
(4)机械设备抵押 80
(三)质押贷款
1.现金
(1)本行人民币存单 0
(2)其他银行经证实的人民币存单 10
(3)外汇现汇(国家外管局规定可兑换的币种) 20
(4)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证实的人民币存单 50
2.有价证券
(1)国债 0
(2)金融债券 10
(3)股票、股权 50
(4)银行担保企业债券 50
(5)非银行金融机构担保企业债券 70
(6)无担保的企业债券 90
3.动产质押按抵押权数乘以90%计算
(四)保证贷款
1.国有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担保 10
2.其他银行担保 20
3.非银行金融机构担保
(1)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担保 20
(2)省级非银行金融机构担保 50
(3)地(市)级非银行金融机构担保 70 [page]
(4)地(市)级以下非银行金融机构担保 80
4.AAA级企业担保 50
5.AA级企业担保 70
6.AA级以下企业担保 90
贷款的保证企业(4-6),其信用等级亦应评定
以上所指保证均为连带责任保证,若为一般保证,应在以上权数基础上再加5
(一)至(四)项如参加了贷款保险,则该系数再乘50%
(五)票据贴现
1.全国性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承兑汇票 10
2.区域性银行(含外资银行)承兑汇票 20
3.本行基本结算户AAA级企业商业承兑票据 50
4.其他企业商业承兑票据 70
三、贷款期限风险权数
贷款期限 期限权数(%)
1.期限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 100
2.期限在三个月以上半年以内(含半年) 105
3.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含一年) 110
4.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含三年) 130
5.期限在三年以上五年以内(含五年) 135
6.期限在五年以上
四、贷款形态风险权数
贷款形态 形态权数(%)
1.正常贷款 100
2.不良贷款
(1)一般逾期贷款 150
(2)呆滞贷款(催收贷款) 200

附件二
企业信用等级、项目风险等级评定 [page]

一、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按照总行颁布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评定企业信用等级(个人信用等级评定由各分行自行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AA级
),经信贷部门确认后有效。
二、项目风险等级评定
项目风险等级标准如下:
参数分值 项目风险等级
90-100 AAA
80-89 AA
70-79 A
60-69 BBB
项目投产验收以后改按企业信用等级计算贷款对象风险权数。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9508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找最新的《中国人民工商银行储蓄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工商银行无权颁发储蓄业务管理办法
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管理办法》咨询
一般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但必须得提供具体你提交的表格的招商银行,最好能提供他们的电话。祝顺利。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的牛顶伤了人,我该承担什么责任?
您好,根据你的情况,建议报警处理,积极治疗,然后做伤残鉴定,向对方主张赔偿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经意间被别人用我的银行卡诈骗了该怎么办?
可以先打电话给被诈骗银行卡所在银行客服,进查询系统故意多次输入错误密码来冻结银行卡及时止损。然后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让警方处理。
我在水泥厂工作十几年,因工作环境影响我的双耳都已达到40分贝以上,我怎么申请单位赔偿
申请工伤赔偿。先确认听力损失情况,如达工伤标准,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单位不配合,可寻求法律
离职后原公司帮我多缴了两个月社保,现在叫我退回
离职后原公司多缴社保,可以通过与原公司协商,将多缴的社保费用直接退还给公司。如果公司已有明确的退款流程,员工按照流程操作即可。如果没有,员工可以向公司财务部门或
高中毕业暑假工交五险一金对于读完大学应届毕业生有没有什么影响
暑假工交五险一金的常见处理方式有:1)以实习生或兼职身份工作,避免全职员工社保缴纳;2)确认公司缴纳方式,避免影响未来应届生身份;3)毕业后,根据就业情况调整社
四岁孩子在幼儿园被垫子绊倒摔在滑滑梯台阶上鼻骨骨折,幼儿园需要承担责任吗?
幼儿园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赔偿、调解处理或诉讼解决。选择时需考虑双方意愿、赔偿金额及时间成本等因素,通常协商赔偿效率更高,调解处理更灵活,诉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