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债务诉讼时效

更新时间:2019-10-15 07: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在涉及金融债权的案件中,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往往是案件的焦点问题,而在这其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又通常成为双方当事人都极力想要倚仗的武器。因此,彻底澄清与此相关的颇有些理论色彩的课题,有助于解决一些实务方面的问题,也就显得并非毫无价

  在涉及金融债权的案件中,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往往是案件的焦点问题,而在这其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保证期间又通常

  成为双方当事人都极力想要倚仗的“武器”。因此,彻底澄清与此相关的颇有些理论色彩的课题,有助于解决一些实务方面的问题,

  也就显得并非毫无价值。

  一、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异同点

  现行《担保法》第15、25、26条对保证期间的设置和效力作了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保证的期间’”(15条)“一

  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与前款规定的保证

  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

  中断的规定”(第25条):“连带责任保证的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

  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不难看出,保证期间是指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行使权利的限定时间,其虽与保证诉讼时效期间具有接近一致的功效,期间的经过

  能免除保证人的责任,且都有借以督促债权人积极主动行使权利,但其与诉讼时效存在的差异却也是显而易见的。具体而言:

  1、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客体不同。

  在保证人与债权人的相互的关系中,保证人对债权人负担的是保证债务,相对应,债权人对保证人享有的保证债权,此债权具有

  特殊性,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所允诺的义务对债权人而言只是期待权,并不具有现实的效力。换言之,债权人只有在主债务履行期届

  满后向保证人发给给付要求时,债权始生效力。而一般债权的请求权,只要债务履行期限届至,债务人就有履行给付的义务,就发生

  效力,不以债权人发给给付要求为生效条件。

  保证期间是为保证人利益而设的,众所周知,保证人在保证主债权债务关系中只有义务而无权利,保证期间的价值就在于维持原

  事实状态,(即债权人不享有现实请求权),而对否定原事实状态的权利的行使进行期限界定,而这种权利也就称为形成权,它的行使

  使双方之间形成了现实债权债务关系,使保证债权的请求权得以成立。

  从本质上来说,笔者以为保证期间针对的是债权人形成权的行使期限。来源:法律快车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借据上没有还款日期,如何计算担保人的诉讼时效
借据所约定的担保人的义务,属于连带保证。你可以选择以借款人或担保人为被告,也可以将他们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为最大限度的保护你的权益,将借款人和保证人一并做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一般保证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如果涉及的债权数额较大,纠纷较大的话,建议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办理诉讼。
一般保证对债务人的诉讼时效
债务人失踪,可以向法院提出提前清偿债务,以保护诉讼时效。
律师解答动态
交了社保通常还能领失地险。社保和失地险性质不同,社保是国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失地险是为保障失地农民
具体什么情况,什么这个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只要签了之后,只要盖。
您好,如果你是在试用期,你只需要提前3天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辞职。如果你是正式职工,你需要提前30天通
不还有追加5%,什么东西什么贷款,现在什么贷款,贷款中介吗还是什么。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