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集团公司时提交的材料?
更新时间:2019-01-25 03: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法律依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申请企业集团登记,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二)企业集团章程;(三)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四)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法律依据】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条申请企业集团登记,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
申请书; (二)企业集团章程; (三)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四)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五)其他有关文件。 第十一条组建企业集团,依照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需由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当提交
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