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更新时间:2019-01-25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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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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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地组织和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规范召开股东大会的步骤:
1. 通常由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主持会议。
2. 如果董事长无法履行职务,则由副董事长或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的董事来主持会议。
3. 如果董事会无法召集会议,监事会应负责召集和主持。
4. 如果监事会也无法召集和主持,那么连续持股超过90天且持股比例超过10%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
审议股东大会议程的规范流程
审议股东大会议程需规范操作,流程包括:1.董事会召集会议,确定主持人;2.提前通知股东会议详情;3.正式进行会议,审议议程。遵循公司法规定,确保会议合法有效。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的详细规定
股东大会召开需遵循法定程序:1. 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2. 提前20日或15日(临时会议)通知股东;3. 确保会议记录详尽,决议合法。若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或推举的董事主持。违规操作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和决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