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如何组成,有哪些职权?
更新时间:2019-01-24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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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导读]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如何组成,有哪些职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享有业务执行权和日常经营的决策权。它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机关和常设机关,股东人数较少或公司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除外。董事会由董事组成,其成员为3-13人。董事会
[导读]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如何组成,有哪些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享有业务执行权和日常经营的决策权。它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机关和常设机关,股东人数较少或公司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除外。董事会由董事组成,其成员为3-13人。
董事会的职权为: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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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有限责任公司有必要成立董事会吗?
<p>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设立董事会。</p><p>《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p><p>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p><p>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