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证券公司有什么条件要求?
更新时间:2019-04-01 23: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二)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分业管理的体系。设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
(二)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分业管理的体系。
设立经纪类证券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
(二)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证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