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屡禁公司高管炒股

更新时间:2019-03-30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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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先是强调严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超比例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以及短线交易,随后下发《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并针对部分上市公司利用募集资金打新股的行为发布《国务院批转证监会

  近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先是强调严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超比例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以及短线交易,随后下发《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并针对部分上市公司利用募集资金打新股的行为发布《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可以看出,这些通知所强调的内容其实早已在《公司法》或者《证券法》中明文规定,但由于上市公司的违规操作以及监管不到位等原因,上市公司在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热衷“打新”

  按照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应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改变。闲置募集资金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然而随着IPO开闸和A股牛市的到来,不少上市公司也成了“股民”,特别是新股申购受到了许多上市公司的强烈追捧,上市公司成为“打新”一族。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1月5日至今就至少有9家公司披露将“利用闲置资金开展新股申购”,投入资金总额高达49亿元,其中仅海马股份一家就投入35亿元。

  但金融街则没这么幸运,去年12月,金融街通过定向发行募集资金近12亿元申购新股,但被证监会即时制止了,成为证监会《通知》制定后首个被迫叫停“打新”的上市公司。业内人士表示,部分上市公司挪用、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现象一直存在,这也说明监管中存在严重的漏洞。

  高管善“炒”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管、董事、监事不得超比例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或在六个月内进行短线交易的行为。然而,上市公司高管在牛市行情中买卖股票行为日益频繁,而且绝大多数操作相当成功,低位买进、高位卖出现象非常突出。

  独董不“独”

  某上市公司人士向记者表示,上市公司的问题除了资金监管、高管人员利用内幕信息炒股等问题外,独立董事不独立也是存在已久的问题。该人士表示,其实不少上市公司仍存在内部人控制的问题,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独立董事和监事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目前,独立董事主要由上市公司聘用,这就比较容易受到公司其他高管的影响,独立董事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如,董事会秘书的作用除了做好本公司信息披露的工作外,当公司出现不良迹象时,还有向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反映公司问题的责任,但从目前来看,董事会秘书还没有起过这个作用。[page]

  如何更有效的对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人员进行监管,还是一个严峻的问题。证监会对这方面的管理监督力度还得继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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