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其他说明
更新时间:2019-04-02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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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二、本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三、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害国家有关证券、期货交
一、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
二、本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害国家有关证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扰乱证券市场,同时还会侵害守法投资者的经济利益n
四、本罪为结果犯,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
五、要正确区分“故意编造”和“预测失误”的界限,不可客观归罪。主要看主观有无明知不实而故意进行编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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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交叉时
构成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需要满足的条件: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秩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编造虚假信息罪立案标准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