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误导致保证金亏损赔偿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9-04-02 23: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关键字】期货保证金误导行为【案情简介】?原告:张某?被告:南京金中富国际期货交易有限公司(下称金中富)?1993年3月2日,张某与金中富签订顾客契约,在金中富开户从事日盘期货交易,帐号J1592.同日,张某与金中富经纪人汪某签订客户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汪某
【关键字】期货 期货有关部门公布的资料,不是其杜撰或无中生有捏造的信息。可见,王某没有从事误导行为。王某对市场行情的分析,只是供客户进行操作的一种主观的参考意见,是否接受听取,决策权在于客户本人,也即对客户没有任何必须据此操作的约束力。客户凭行情分析入市交易,其风险理应自负,由此造成投资亏损,也应自己承担。?
即使本案金中富副总
经理王某的行为构成法律上所禁止的误导,金中富也不应对张某的投资损失负赔偿责任。这是因为,误导行为与客户的损失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换言之,只有金中富的误导行为与客户张某的投资损失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金中富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王某是2月24日、25日作出的行情分析,2月23日至25日盘红豆期货价格确实是持续上升,只是2月26日价格才开始下跌,而张某是3月3日才入市交易的,其实际损失发生在3月3日以后。故而,王某的行情分析与张某的亏损缺少内在的因果联系,张某的亏损并不是王某的行情分析行为所致,而是自己投资失误造成的亏损,这后果只应由张某自己本人承担。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期货亏损责任
法律分析:经营损失费具体赔偿标准需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损失,如果是违约导致的,一般按照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标准进行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期货亏损客户报警多久算过去
法律分析:期货亏损,要根据自己亏损的情况,调整策略。
(1)期货投资亏损处于浮动5%以内,属于正常的情况波动,只要及时跟进,还处于浮亏,还是及时判断行情是否沿着自己判断的趋势发生。
如果不是,则选择及时止损即可。
(2)期货投资亏损超过5%-20%,这个时候,要及时调整仓位,调整策略,应对不利局面。要么直接斩仓出局,选择新的机会进场,重新将亏损部分赚回来。
(3)期货亏损20%-50%,则属于重度亏损,这个时候,不是马上调整策略,而是选择立即停止,或选择对冲。因为超过20%-50%,往往不会轻易止损,要适当地采取对冲策略,但是也要根据自身的资金情况。
(4)期货亏损50%-100%,属于严重亏损,要立即止损,不对冲,或赌博心态企图挽回亏损,这个时候要立即停止任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