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商引资新规范 违犯需承担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19-04-24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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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目前不少地方政府为了先把民营企业引进,在合同中作出许多具有诱惑力的承诺。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妥善审理招商引资合同纠纷案件,正确区分地方政府与投资人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的性质。要注意两大点:1、政府对投资者提供物的出让价格优惠、赠与或政府承诺提供担保
我国目前不少地方政府为了先把民营企业“引进”,在合同中作出许多具有诱惑力的承诺。
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妥善审理招商引资合同纠纷案件,正确区分地方政府与投资人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的性质。要注意两大点:
1、政府对投资者提供物的出让价格优惠、赠与或政府承诺提供担保的,按民事合同纠纷处理;
2、政府在招商引资合同中承诺为投资人提供政策上的优惠或税费上减免等,则视为行政合同。
最引人注目的是江苏省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各级法院为促进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22条意见。而此《意见》中有两大亮点:
一、政府在招商引资合同中承诺税费减免等内容,视为行政合同,若不兑现就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中小民营企业作为投资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投资义务,要求地方政府履行在招商引资合同中承诺的优惠条件或优惠政策的,法院应予支持;地方政府对承诺的事项没有权限或超越权限,事后又未能获得上级政府及有权部门追认或批准的,依法认定无效,投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法院应当根据过错责任的大小,确定政府的赔偿责任。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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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签订的合同项目名称是农资物流仓储园区享受地方招
作为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
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第四,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
第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第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