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经营的项目范围
更新时间:2019-04-23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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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能源开发、建材、化工、冶金工业2、农业、牧业、畜牧业3、电子工业、通讯设备的制造业4、旅游和服务业5、机械制造工业、仪器仪表工业、海上石油开采设备的制造业6、轻工业、纺织工业、食品工业、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包装工业
中外合作者举办合作企业,应当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中外合作经营的项目范围如下:
1、能源开发、建材、化工、冶金工业
2、农业、牧业、畜牧业
3、电子工业、通讯设备的制造业
4、旅游和服务业
5、机械制造工业、仪器仪表工业、海上石油开采设备的制造业
6、轻工业、纺织工业、食品工业、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包装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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