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机构的国际合作模式
更新时间:2019-02-09 12: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逐渐发展,风险投资的运作已经超越了国家的界限,逐步进入了国际融合的时代。目前世界各国风险投资业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已经成为一股潮流。(一)各国间的合作1、以色列国家投资公司。该公司由以色列政府、美国政府和一些犹太富人出资,更类似于招商银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逐渐发展,风险投资的运作已经超越了国家的界限,逐步进入了国际融合的时代。目前世界各国风险投资业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已经成为一股潮流。
(一)各国间的合作
1、以色列国家投资公司。该公司由以色列政府、美国政府和一些犹太富人出资,更类似于招商银行,但也大量投资于处于创建时期的公司,美方伙伴一般负责推销。
2、爱尔兰软件开发基金模式。爱尔兰政府选择软件行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的重点。他们与美国有关机构联合建立了风险基金,组织爱尔兰的软件人才将美国成功的商业软件欧洲化。这些德语化、法语化的软件已在欧洲大量销售,从而使爱尔兰成为欧洲重要的软件出口国。
3、日本的日美金融公司。众所周知,日本公司在尖端技术方面的创新能力不强,为克服这一问题,他们便与美国的风险投资家合作,建立联合投资公司。由后者根据前者的期望,在美国特别是硅谷地区,寻找符合其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收购,从而实现对该技术的买断。待该技术可以市场化时,将其移植到日本,发挥日本公司生产组织能力较强的优势,进行大规模生产。
(二)国际金融公司
该公司是附属于世界银行的一家私营公司,旨在通过投资于成员国的私营部门,促进它们的经济发展。该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直接以贷款和股份形式向发展中国家私有企业投资的多边组织。该公司共发起了36个风险投资和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小企业。这些基金一般在所投资企业中占 20%~30%的股份,寻求25%左右的年回报率,基金一般委托给专业投资公司管理。国际金融公司的其他角色还包括为成员国风险基金的建立提供建议,评估市场,寻找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员,设计基金结构等。如该公司曾应土耳其政府的要求,起草了该国管理风险投资基金业的法案,该法案于1994年通过。公司机构的设计则通常包括税赋效率、法律形式、基金投资者的地位、基金管理与管理者报酬分离以及投资战略等。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风险投资是什么意思?请问什么叫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指什么意思?
风险投资,是指把资金投向蕴藏着较大失败危险的高新技术开发领域,以期成功后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商业投资行为。风险投资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种重要手段,其实质是通过投资于一个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群,将其中成功的项目进行出售或上市,实现所有者权益的变现,这时不仅能弥补失败项目的损失,而且还可使投资者获得高额回报。
简单来说,就是一种收益比普通理财高很多,但是如果出现亏损。亏损数额也会比普通理财大很多的投资类型,也可以叫他创业投资,因为一般这种投资种类都是在新上市的需要大量资金融入的公司,高风险高收益,当然投资失败带来的亏损也是很严重的。
贷款用于高风险投资构成什么罪
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
请问注册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风险投资分担类型<p>
(1)投资者之间的风险分担。<p>一般而言创业投资基金适合用私募方式向具有较强风险鉴别能力与承受能力且具有耐性的富有个人与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众多的富有个人或家庭和机构投资者构成了创业资本的主要来源,基金来源相对分散使分配到各个投资者主体的资本数量与比例就比较小,从而承担的风险就相对较小,这样就在创业投资资本的来源上实现风险的第一次分担。<p>
(2)投资者与创业投资家之间的风险分担。<p>创业企业是主要的风险源和收益来源,对投资者而言,需要寻找一个可以分担和转化风险的组织,即由创业投资公司来承担此功能,在此条件下,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p>
(3)创业投资家内部的风险分担。<p>对于有限合伙基金来说,普通合伙人之间、普通合伙人与优秀的管理人员之间形成了风险分担的机制;对于公司制来说,风险分担类型有,基金经理与优秀员工的风险分担、基金与创业投资顾问企业之间的风险分担等。<p>
(4)创业投资公司之间的风险分担。<p>在实际中,创业投资公司通常采用联合投资的策略,即联合其它创业投资基金共同对某一创业企业进行投资,这样就实现了风险在创业投资公司之间的分担。<p>
(5)创业投资家与创业企业家之间的风险分担。<p>创业投资家不仅仅投入创业资本,而且投入管理增值服务,通过自己独特眼光寻找具有高增长潜力的创业企业,主动出击,主动承担和控制创业企业的高风险,从而获得相应的收益,通过合理的契约制度安排很好的解决与创业企业间的风险分担问题。<p>
(6)创业企业家内部的风险分担。<p>正如Gomez-Mejza
(1994)指出,受到股权激励同时又承担更多风险的CEO和高层管理团队也愿意在企业更低层次的员工范围内采用象创业投资家对自己那样的补偿体系,根据相关的绩效指标,对高低层次的员工进行激励约束、监督,从而实现了创业企业内部各层次员工的风险分担。<p>
(7)创业企业之间的风险分担。<p>由于创业投资的本质是为了让具有高增长潜力的创业企业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所获得的高资本增值收益。而且创业项目投资的成功率平均只有30%左右,所以创业投资毕竟不同于仅仅投资于几个公司,以长期控股并获得产业利润为目的的投资控股公司,因而在创业企业之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分担风险。<p>
(8)外部机构与各创业投资主体之间的风险分担。<p>由于创业投资中的高度不确定性,创业投资家将资金以一定的方式投入到创业企业中去,一般都要采取贷款担保、贷款贴息、补偿金和政府补贴等形式减少投资中发生的损失、鼓励创业投资向有利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