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的规则
更新时间:2019-02-17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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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发起人以外的任何法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30%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所有股票持有人发出收购要约,在要约前不得再行购买该种股票,但是经中国证监会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2.收购的价格。拟收购人在满
1.发起人以外的任何
法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一个
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30%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所有
股票持有人发出收购要约,在要约前不得再行购买该种股票,但是经中国
证监会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2.收购的价格。拟收购人在满足上述条件时,应按照下列价格中较高的一种价格,以货币付款方式购买股票:第一种是在收购要约发出前12个月内收购要约人购买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第二种是在收购要约出发前30个工作日内,该种股票的平均市场价格。
3.收购要约人在发出收购要约前应当向证监会作出有关收购的书面报告,在发出收购要约的同时应当向受要约人、
证券交易场所提供本身情况的说明书和与该要约有关的全部信息,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产生误导。收购要约的有效期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不得超过60日,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收购要约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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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并购要走哪些程序
您好,资产并购通常需要对每一项资产做尽职调查,就每项资产进行所有权转移,资产并购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耗费的时间较长。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被收购公司的股东能得到什么?
依照前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
(四)收购目的;
(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六)收购期限、收购价格;
(七)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
(八)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收购人还应当将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同时提交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