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而终止上市?
更新时间:2019-02-16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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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当上市公司发生法定情形之一,被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其中属于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后果严重的,或者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决定终止该公司股票的上市交易。而对于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当上市公司发生法定情形之一,被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其中属于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后果严重的,或者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决定终止该公司股票的上市交易。而对于出现其他暂停上市的情形,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仍不能消除这些情形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也有权决定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终止上市。此外,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或者因违法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吊销公司营业执照,或者资不抵债被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破产的,该上市公司必须进行解散和清算,在这种情况下,该上市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其股票不可能再上市交易,则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对于依法作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应当依其职责办理相应的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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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上市后股票怎么办
终止上市后,股票处理需分情况:
1. 若股票仍可交易,可尽快卖出以减少损失;
2. 若公司有望重组,可等待重组后恢复上市;
3. 对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向证券交易所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4. 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了解维权途径,如起诉或参与集体诉讼等。
股票暂停上市的情形有哪些
上市公司暂停上市的情形如下:
1. 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 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 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5.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这些条件通常涉及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以及公司治理和诚信记录等要求。
股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具体情形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