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怎么操作
更新时间:2018-07-26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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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那么融资融券怎么操作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怎么操作呢?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融资融券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
通俗的说,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多”;
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总体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关键在于一个“融”字,有“融”投资者就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和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金或证券。
二、融资融券操作步骤
1、资金50万起,客户确认在证券开户并交易6个月以上,客户拥有开通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2、购买指定的融资融券标的。
3、融券:认为某支股票价格高估,可借券卖出股票,等价格适宜时,买进股票还券;融资:认为某支股票价格低估,可借资金买入股票,等价格适宜时,抛出股票变现还资金给券商。
三、融资融券利率
融资的利率按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融资融券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乘以实际发生融资金额、占用天数计算,融资利息在投资者偿还融资时由证券公司一并从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中收取或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
融券的费用按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融资融券合同中规定的融券品种费率乘以融券发生当日融券市值、占用天数计算,融券费用在投资者偿还融券时由证券公司一并从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中收取或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融资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
值得注意的是,证券公司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的收费标准依从《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中的约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融资融券怎么操作的相关内容,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前,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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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如何办理,法律怎样规定
1. 融资融券的条件:当事人已成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有融资融券资格的券商处开户需满18个月以上。个人可利用的投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个人征信记录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
2. 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3. 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以证券公司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客户证券担保账户,在指定商业银行开立客户资金担保账户。客户资金担保账户内的资金应当参照规定进行管理。
4. 在以证券公司名义开立的客户证券担保账户和客户资金担保账户内,应当为每一客户单独开立授信账户。
融资融券如何办理
解决融资融券交易纠纷的途径:
1. 一般情况下,由融资交易的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纠纷。
2. 若当事人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有关组织调解。
3. 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条款申请仲裁。
4. 仲裁不成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1. 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 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3. 特定贷款是指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我想问一下融资融券是如何进行交易的
融资融券是指利用企业的股权去获得资金。融资需要同时满足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拟融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等条件,还可以通过银行承兑汇票、不动产抵押、股权转让、提供担保等方式融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一百四十三条
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