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中租金的规定
更新时间:2019-02-13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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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
租赁物归
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
出租人因此
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
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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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签了融资租赁,怎样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1. 当发现自己被骗签合同时,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尝试解除合同。
2.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被骗签合同的一方可以主张权利,以签合同时存在欺诈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你好,融资租赁合同还完租金,租赁物归谁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合同法》第242条规定,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