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存在的误区以及对策
更新时间:2015-04-27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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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由于以抵押或投资为中介的民间借贷公司分别以高出银行存款数倍的利息出现后,民间资金纷纷流向民间借贷公司,而由于此类公司大多都存在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因而民间借贷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
民间借贷是一种自发的民间融资活动,对激活民间资金、促进民间经济发展、改善民间生产生活难题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以前,民间借贷多发生在亲戚、朋友和同事以及彼此之间认识又互相介绍的熟人之间,民间资金走向比较平稳且比较安全,纠纷比较少。
但近年来,由于以抵押或投资为中介的民间借贷公司分别以高出银行存款数倍的利息出现后,民间资金纷纷流向民间借贷公司,而由于此类公司大多都存在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因而民间借贷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与此同时,由于民间借贷形式的多样性,也给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从而影响了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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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民间借贷案件
如果是有限公司,在公司财产和股东出资范围内,要求对方偿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