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融资和非法集资的区别
更新时间:2019-02-14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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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权融资和非法集资的区别依据国务院发布的247号令,可以给非法集资做出这样的定义: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
股权融资和非法集资的区别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247号令,可以给非法集资做出这样的定义: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特点有: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主要表现形式有:一些单位和个人,以貌似合法的形式假冒金融机构,以高于同期银行利率若干倍的高息为诱饵,吸收公众存款,用于投资或非法放贷。他们常常利用互联网搞网上购物、网上求职培训等方法,或借助传销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另外,大多以配送产品为幌子,诱使客户存款。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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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吗
股权众筹融资的法律法规如下:
1. 股权众筹不得向社会公开或采用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融资者或融资者发起设立的融资企业的股东人数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股权众筹融资平台需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对投资者设置准入条件,并在明显位置公示警示风险底线,充分揭示产品风险,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3. 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投资者可按投资合同约定时间获取融资项目信息,不得出现误导性或虚假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