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中实际出资人的认定

更新时间:2016-05-16 14: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股权收购中实际出资人的认定实质性要件为有出资合意并实际出资。在无书面协议达成出资合意时,通过考量在股权转让前参与出资、已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等因素,且无其他证据证明其出资性质系借款等其他性质时,应当认定其出资具有参与股权收购的出资合意,是实际出资人。

  案情

  2013年1月31日,郭某与张大、张小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郭某收购张大、张小二人持有的新疆新地园某公司71.9039%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2556.79万元,同时郭某应清偿新疆新地园某公司对外债务7260万元。收购股权时新疆新地园某公司尚有自有资金1800万元在账。在《股权转让合同》磋商期间,因完成此次收购所需款项巨大,经介绍,郭某与原告廖某相识,共同商议筹资事宜,双方未对股权比例做出明确约定。2012年12月4日至2013年5月16日,廖某向郭某指定的郭某妻子胡阗账户付款3000万元,其中截至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2013年1月31日)打款总金额2300万元。2013年2月7日,出让方张大、张小与郭某完成股权交割,将张大、张小名下新疆新地园某公司71.9039%的股权变更至郭某名下。2013年8月10日,廖某、郭某、王某三人签署一份会议纪要,其中第6条写明“郭、廖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和分红”。现廖某起诉要求确认在新疆新地园某公司的股东资格,并持股32.57%。

  裁判

  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王某对廖某在新地园的股东身份均予以认可,对其持股比例有异议。本案中,欲完成收购张大、张小71.9039%的股权,需要筹集的资金包括股权转让款2556.79万元和偿还新疆新地园某公司对外债务所需资金7260万元,因公司账户自有资金1800万元,故本次收购需筹集的资金为8016.79万元(5460万元+2556.79万元),其中廖某筹集3000万元。廖某对应享有的股权占整个新疆新地园某公司的股权比例应为26.9074%(71.9039%×3000万元/8016.79万元)。据此法院判决确认廖某在新疆新地园某公司的股东身份,占有隐名在郭某名下的新疆新地园某公司26.9074%的股权。

  郭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之间应当存在基于双方意思表示的合意,这种合意可以以书面形式形成,如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或者隐名投资合同,也可以以口头方式形成,以约定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出资利益,名义出资人成为名义股东。该协议在协议双方内部有约束力,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不当然发生效力,该代持协议对外应当遵循商法的外观主义原则,在公司及其他股东不知道代持协议或知道代持协议,但并不认可其股东身份时,则实际出资人不当然成为公司股东。实际出资人成为股东,必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本案中,原告廖某要求确认股东资格,作为公司其他股东的王某对此无异议。故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廖某与第三人郭某之间是否存在共同收购股权并由郭某代为持股的合意。在双方无书面代持协议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双方之间的有无共同出资并由郭某代持股份的合意要考量以下两个因素:

  第一是原告廖某出资的时间。如果廖某实际出资在股权转让后向郭某付款,此时,郭某已用自己的资金完成股权收购,则不宜认定廖某系为受让股权出资,郭某为廖某代持股份亦无从谈起;如果廖某实际出资在股权转让之前,则廖某和郭某双方有可能是合意共同收购股权,并由郭某出面收购并代持股份,但仅凭这一点仍不能确认双方存在共同收购的合意,因为双方之间有可能不是股权代持合意,而是借款合意。所以在此情形下需要考虑第二个因素,即投资收益是否由郭某一人独享,如果仅由郭某一人独享投资收益,则在无书面代持协议的情况下,不宜认定廖某和郭某存在共同收购合意,很有可能双方仅是借款关系。

  如果投资收益共享,则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共同收购的合意,并且由郭某代持股份。本案中,廖某曾经参与公司收益分配的股东会,并约定廖某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和分红,可见,廖某在出资后还参与分红,享有出资收益。

  鉴于廖某和郭某之间不存在书面代持协议,认定廖某与郭某有共同收购股份并由郭某代持股份的合意系基于以上两个因素推断而来,则允许郭某通过其他证据予以推翻上述推断,本案中,郭某出示的证据系复印件,现有证据无法形成证据链,不足以推翻上述推断,因此原审法院认定廖某与郭某有共同收购股份并由郭某代持股份的合意。

  本案案号:(2014)水民二初字第491号,(2015)乌中民二终字第171号

  (原文标题:《股权收购前出资是否可以认定为实际出资人

  ——新疆乌鲁木齐中院判决廖某诉新疆新地园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89156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公司股权认定
呵呵,持有股份是根据股权证明来主张的不会取决于公司领的主观意志。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代持股权中的实际出资人能否申请显名
可以去公司要求变更。。。。。。。
投资股权合同
您好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这是公司的股权转让。我已经到了退休年龄。我可以依法向雇主要求赔偿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转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内部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的股权。另一种是外部转让,股东把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一个原本不
股权入股协议拟定的有效性研究
研究股权入股协议有效性,需关注主体、内容、意愿三要素。具体操作包括:1. 核实双方主体资格,确保具备签约能力;2. 审查协议内容,确认条款合法合规,明确双方权益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抽逃出资的股东需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处理方式包括:1. 依约补缴出资,确保公司资本完整;2. 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共同维护公司利益;3. 面临公司登记机关的责
股东未实缴出资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股东未实缴出资应担责。如公司资金紧张,可要求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如公司债务无法清偿,债权人可要求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具体操作需依据实际情况,通过法律途径进行
独立董事的法律特征
独立董事的法律特征
股权转让纠纷
新公司法对知识产权出资的比例规定是多少?
新公司法下,知识产权出资需评估作价并办理相关手续。选择处理方式时,应确保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价值评估准确,并依法完成转让和登记手续,以保障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你好,税务已经注销了,现在公司是被执行,我已经是限高了,股权怎么转让?
限高不影响股权转让。操作方式:1.协议转让,需与其他股东协商,确保过半数同意并处理优先购买权问题;2.司法拍卖,由法院组织,需遵循拍卖程序。注意税务合规和法律程
应付股利和应付现金股利的区别有哪些
应付股利分为现金和股票两种。现金股利直接支付现金给股东,影响公司现金流。股票股利则通过发放股票,不影响现金流但增加股本。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包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