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法律概念:
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指为了阻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保护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即突破公司的有限责任原则,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众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
二、公司人格否定的理论根据:
1.滥用公司法人人格说。(1).主观滥用说;认为只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滥用的故意时,就构成滥用。(2)客观滥用说;以其行为客观上形成滥用为要件。
2.欺诈说。公司股东实施欺诈债权人的行为,并致债权人损害的,可以向股东直索。
3.违法说。美国认为,公司法人人格必须用于合法目的,否则应“揭开公司面纱。”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中的股东责任的法律性质
1.该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
2.该责任是对公司责任的补充责任。
3.该责任不等于公司个人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