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安置总体原则
全体江门造纸厂(下称江纸)职工都享有对原江纸拖欠的工资、职工本人的集资款、劳动保险费用(拖欠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金)、补偿金、按国家规定应该得到的工伤和非因公伤病补助金等的追索权。原江纸拖欠职工的工资、职工本人的集资款、劳动保险费用(拖欠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金)、补偿金、按国家规定应该得到的工伤和非因公伤病补助金等按法律规定可以列入可分配破产财产第一清偿顺序清偿的,在可分配破产财产第一顺序清偿。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劳动合同终止时间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江纸破产的日期即为江纸与当时仍在册的职工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下称法定劳动合同终止日)
三、已经与江纸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职工的安置
(一)、已于2005年7月按《江门造纸厂职工安置和经济补偿方案》(下称《实施办法》)与江纸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按《实施办法》和所签署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规定实施安置补偿。
(二)、按《实施办法》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在江纸破产时依法向江纸追讨拖欠工资、集资款、劳动保险费用(拖欠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金),按国家规定应该得到的工伤和非因公伤病补助金等,这些清偿要求按法律规定可以列入可分配破产财产第一清偿顺序清偿的,在可分配破产财产第一顺序清偿。
(三)、如果江纸的可分配破产财产足够支付安置补偿费用(指足够支付2005年6月30日在册的全体职工的所有合法清偿要求,包括先前由政府垫付的,且符合法规规定的安置补偿资金),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补偿金,按《实施办法》的计算其补偿金标准较低的,可将差额补回。如果可分配破产财产不足够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补偿金标准支付,但能实现的标准超过《实施办法》规定的补偿金标准的,则按能实现的标准计发补偿金,按《实施办法》的计算补偿金标准较低的,可将差额补回。
(四)、如果可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按《实施办法》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仍按《实施办法》去的安置补偿
四、到法定劳动合同终止日仍与江纸有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的安置
(一)、按《江门造纸厂破产案职工预安置补偿办法》(见附件,下称《破产安于安置补偿办法》)对到法定劳动合同终止日仍与江纸有劳动合同合同关系的职工进行预安置。《破产安于安置补偿办法》是本方案中有江门甘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兑现的安置条件。
(二)、到法定劳动合同终止日仍与江纸有劳动合同合同关系的职工可以在江纸破产是依法向江纸追讨拖欠工资、集资款、劳动保险费用(拖欠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金),按国家规定应该得到的补偿金、工伤和非因公伤病补助金等,这些清偿要求按法律规定可以列入可分配破产财产第一清偿顺序清偿的,在可分配破产财产第一顺序清偿。[page]
(三)、如果江纸的可分配破产财产足够支付安置补偿费用(指足够支付2005年6月30日在册的全体职工的所有合法清偿要求,包括先前有关机构垫付,且符合法规规定的安置补偿资金),则按《预安置补偿办法》的计算其补偿金标准较低的,可将差额补回。如果可分配破产财产不足够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补偿金标准支付,但能实现的标准超过《预安置补偿办法》规定的补偿金标准的,则按能实现的标准计发补偿金,按《预安置补偿办法》的计算补偿金标准较低的,可将差额补回。
(四)、如果可分配破产财产不足,到法定劳动合同终止日仍与江纸有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仍按《预安置补偿办法》取得安置补偿。
五、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由江门甘化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六、住房问题
(一)职工原则上仍可在2006年6月8日之前按房改政策购买本人现租住的单位公有住房,但必须向江门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另行提出申请。
(二)职工中已按“三三制”、“标准价”优惠政策购买了公有住房的,在本人愿意的情况下,可向江门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转按商品价购买。
(三)2004年4月至今江纸应为职工缴存的单位和个人住房公职金部分按企业原执行的标准金额划入这些职工的住房公职金帐户。
(四)职工原租住江纸住房,又不愿意购买,或者因住房尚未确权不具备出售条件的,可继续租住。愿意继续租住的职工请在2006年6月8日之前与江纸签署租住协议,协议规定租金标准在五年内维持原江纸职工的标准。
七、集资款退还办法
职工集资款首先由江纸的可分配破产财产足够,按法律规定,职工集资款全额清偿。如可分配破产财产不足,职工集资款可按以下两种办法中的一种退还:
1、 全额退还,不计算利息,10年内清退完毕,每年一次清退集资余额的10%。2006年的清退安排在8月份,以后每年的清退安排在6月份前。
2、 实际清偿额按集资余额的80%计发,不计算利息,三年内清退完毕。在江纸破产宣告日起两个月内,每个集资户退还5000元(本人实际清偿而不足5000元的按实际清偿额退还)。实际清偿额减5000元的差额在破产宣告日起三年内清退完毕,2007年6月前清退30%,2008年6月前清退40%,2009年6月前清退30%。以上两种办法只能选择一种,由职工自愿选择。职工集资首先由可分配破产财产支付,如果可分配破产财产不足,不足部分由江门甘化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集支付。
八、安置补偿资金来源[page]
全体江纸职工的安置补偿费中(拖欠的工资、职工本人的集资款、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金、补偿金、按国家规定应该得到的工伤和非因公伤病补助金、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符合法里规定的部分应首先由江纸的可分配破产财产支付,如出现可分配破产财产不足的情况,或者安置补偿费用项目不属于可分配破产财产支付范围的情况,本办法规定由江门甘化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差额部分由江门甘化集团有限公司另行筹资支付。先期垫付的安置补偿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从可分配破产财产中清偿,其中垫付项目属于第一清偿顺序的在可分配破产财产第一清偿顺序中清偿。
江纸可分配破产财产变现进度快于《实施办法》、集资款退还办法或《与安置补偿办法》的规定的,按可分配破产财产变现进度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