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找法网网友提问:企业破产以后,企业的债务如何处理?
找法网律师回答: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企业破产程序中,债务清偿按《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顺序分配。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找法网网友提问:有限公司破产后的债务怎么承担?
我在的公司是在市级城市注册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一百多万 ,股东加我六个人, 当时我的股份是5%和借公司的20万 ,在正式到工商局注册的时候注册股东是5个人没有我 ,我问大股东(注册时股份62%)为什么没给我注册,他给我的理由是,我的股份在他的股份里,后补了购买大股东股份的合同,现在公司面临破产 ,我会承担什么责任和我给公司借的钱能收回吗?我年龄比较小,希望得到很好的回答!
找法网律师回答:您的情况我已大体上了解,分析如下,希望能帮到您:
1)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时候,应当走法律规定的程序:先走清算程序,债权债务清楚完毕后,才能申请破产;
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所有债权人承担债务;比如您公司注册资本为150万,而欠外面300万,那么也应当以150万为限,以1比2的比例,履行对外债务;
3)股东应当履行交足注册资本的义务,以最终注册资本为限,不足部分,按照之前认缴或分红比例承担履行债务的义务;
4)根据相对性原则,既然注册的时候,没有您的名字,那么公司破产的事情,跟你无关;但是最大可以根据情况,依照您与他签订的合同,要求您履行相应的责任;
5)您借公司的20万,如果是以自己的名义向公司借的,那么应当还给公司;若向最大股东借的,应当还给最大股东即可;
6)您说您的年龄比较小,那么如果不满18周岁,相关事项需要您的法定代理人进行代理;
7)建议您到当地找一家有名的律所,找个经济法的专家,好好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