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补偿金如何计发?
更新时间:2019-03-25 04: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问:破产企业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补偿金如何计发?答:破产企业与职工终止合同时,按照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劳关发〔1995〕45号)中第八条的规定给予补偿。补偿金的期限根据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
问:破产企业与职工
终止劳动合同后补偿金如何计发?
答:破产企业与职工终止合同时,按照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
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劳关发〔1995〕45号)中第八条的规定给予补偿。补偿金的期限根据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补偿金,
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标准计算,如果本人离开企业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但不得低于终止劳动合同当月时的本市
最低工资标准。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金如何计算
计算公司破产员工工资的方式:按照应付工资计算即可。且公司破产的,还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若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br/>
企业破产,半停产壮态,职工工资太低了,经济补偿金咋算。
外商投资企业破产清算对员工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有以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