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的性质
更新时间:2019-03-23 23: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清算组是依照破产法规定,在破产宣告后成立的,独立执行破产清算事务的机关。清算组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清算组是依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宣告后成立的特别机关;(2)清算组负责执行破产财产管理、变价、分配等清算事务的专门机关;(3)清算组是以自己名义执
清算组是依照
破产法规定,在
破产宣告后成立的,独立执行
破产清算事务的机关。
清算组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清算组是依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宣告后成立的特别机关;
(2)清算组负责执行
破产财产管理、变价、分配等清算事务的专门机关;
(3)清算组是以自己名义执行破产清算事务的独立机关;
(4)清算组是随
破产清算程序终结而解散的临时机关。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破产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