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应具体分为三种情况处理:
(1)保证人破产时,保证债权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保证债权一旦经过诉讼程序为生效的判决所确认,或然债权便成为确定债权,此时其与一般债权便不存在任何区别,应当按照一般程序进行破产债权申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
(2)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正在人民法院审理之中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的规定,在借款保证关系中,当主债务人破产时,有关以主债务人为被告的债务纠纷应当中止审理。这在实践中并无疑义。
(3)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尚未形成诉讼的。此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管理人(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主债务已经到期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债权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若有其他债权人提出异议的,则应按照《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3条规定的债权确认程序对债权进行确认。保证债权一经确认,便成为确定的债权,可以参加破产分配。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其破产而免除,在保证合同订立之后,保证人对保证责任的承担,不以其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为前提。
保证人的破产案件为法院受理后,债务已到期时,对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债权人可依保证合同的规定直接向其追偿。对未能从保证人处受偿的部分债权,债权人如仍不能从债务人处得到偿还,则要自行承担选择交易对象和保证人不当的风险损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的相关内容。所以我们在借钱给别人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不管是多么亲密的关系,都要写借条,而且要审查债务人的经济能力和信誉,避免对方还不上钱,到最后吃亏的只能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