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
1.破产程序的营业;
(5)通过重整计划;
(6)通过和解协议;
(7)通过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案;
(8)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9)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 10)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但是,破产企业的重整方案及和解方案,需要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债权人会议一般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主席往往由最大的债权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