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和英国的破产立法(三)

更新时间:2019-03-26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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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告别德国之后,我们来到了英国伦敦。考察团拜访了均富会计师事务所、高乐有限公司、KIRKLANDELLIS律师事务所等破产专业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英国新破产法于1986年颁布,此后经过一系列修订。为使商事重整更易获得成功,新法还引入了美国的重整制度。但在实践中发现,由
告别德国之后,我们来到了英国伦敦。考察团拜访了均富会计师事务所、高乐有限公司、KIRKLAND&ELLIS律师事务所等破产专业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英国新破产法于1986年颁布,此后经过一系列修订。为使商事重整更易获得成功,新法还引入了美国的重整制度。但在实践中发现,由于英国社会较为开放,当事人的意思更难统一,适用美国式的重整程序较为困难。一般认为,与美国破产法相比,英国破产法更强调保护债权人利益。 新破产法缩短了破产案件的审理期间,以更方便的程序处理破产财产,提高了效率。以前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期间大约为3年,现在通常为1年,甚至更短,尤其是官方管理人负责的案件。 去年,英国约有75%的破产案件是消费者信用破产,其余是商事破产。目前,在自然人破产案件中个人自愿安排即IVA程序日益盛行。这一程序在法院令下进行,简单灵活,近3/4的个人破产案件是通过该程序解决的。IVA程序本质上是债权与债权人之间订立和解合同的一个过程,其对债务问题的解决是双方谈判的结果。通常,债务人首先与主要债权人进行试探性接触,看有无可能达成协议。在确认有较大可能时,债务人向法院申请临时令,在14天内制止个别清偿,包括有物权担保者对担保物的执行。然后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债务清偿协议,并进行投票表决。当同意者人数过半,代表的债权额度超过2/3时,方案即告通过。 IVA程序之效力与重整程序相同,可中止有物权担保者对担保物的执行,但如担保债权人的利益有可能因此受到损害时,其可向法院申请另一命令恢复执行。 多数情况下,债务人结束后的1年内),破产的个人只能获得500英镑以内的贷款。个人的破产记录通常要保留6年。 破产管理人视不同情况由法院或债权人会议选任。管理人在处理个人破产案件时,要在破产财产中严格区分夫妻财产,在确定家庭财产归属时要考虑破产申请,也必须为未成年子女保留一年的居住权。破产财产的分配依法由管理人进行,无须再经法院同意。从今年开始,税收债权在英国已经不再享有优先权。 1994年,英国对合伙破产专门发布了合伙破产令,主要是根据1986年破产法制定的。商业合伙在实践中仍被视为企业。合伙的破产不一定导致合伙人的破产。对合伙人无限责任的追究方式主要看其有无财产而定,由于合伙的形式主要适用于律师等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夫妻店这样的小型商业活动,在发生债务危机时,更倾向于通过和解解决,这样对双方都更有利。如果出现合伙与合伙人同时破产时,实行合伙债权优先的原则。 在英国,企业破产时存在职工债权的,首先由政府破产署按照法律规定以“国家保险基金”支付,通常其支付范围可能有种类、期间与数额的限制,会低于职工债权总额。政府支付后再作为代位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要求清偿。在政府支付部分之外职工仍享有债权的,可以依破产法提出清偿要求。对以不动产如土地等作为刑事,不得优先清偿职工债权。对设置浮动担保的财产,部分职工债权可以从中获得优先清偿,如正常工资、假日工资等,但是解约补偿金和解约时提前期间的薪金不能从中获得优先清偿。职工的其他债权只能优先于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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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立法个人破产法
破产是民事。涉及企业破产的案件一般是适用民事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 债务人不能支付时,法院根据申请以决定宣告破产,债务人停止支付时,推定为支付不能。
破产法司法解释3立法背景
股份制公司破产清算应承担的责任,要根据情况而定
票据法什么时候立法,什么时候立法立法之后有什么好处
你好,你这边具体是什么问题?是票据方面的事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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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伟律师
孙志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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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说的情况建议你咨询公安机关
你好,是否有相关的证据,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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