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及债权申报
更新时间:2019-03-23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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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在规定期间内全部成员、债权人均已收到通知,免除清算组的公告义务。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在规定期间内全部成员、债权人均已收到通知,免除清算组的公告义务。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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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报债权公告期限
您好,债权申报公告是向与破产单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是没有通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况下向对方通知申报债权的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债权人范围;
2.债权申报时应当携带的证据并写明需要填写的文书;
3.逾期申报的危险;
4.债权申报的时间
债权申报表及申报内容。
你好,对于个税申报问题,纳税人在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到规定的纳税地点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填写《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