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的驳回

更新时间:2019-03-23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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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但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在破产申...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但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在破产申请人提交申请书之后,由法院裁定是否符合破产申请的条件,如不符合,申请就会被驳回。那么破产申请驳回的情形有哪些呢?

  1.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后,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认为不符合破产条件的,应该依法作出不受理的裁定。人民法院通过对破产申请的不受理,可以有效地防止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损害债务人的商业信誉等合法权益,也可以防止债务人假借破产之名逃废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破产法第12条的规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人因相关证据不足被裁定不受理的,可以在补足证据后重新提出破产申请。

  2.受理后驳回破产申请。

  由于破产案件受理时的实质审查是表面事实的审查,实践中可能存在债务人实际上不存在破产原因的情形。因此,人民法院在受理以后,有机会通过进一步审查证据和了解情况,确定表面事实的真实性。

  破产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裁定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发现债务人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或者(债权人申请时)第7条第2款规定的破产原因时,可以驳回该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申请人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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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转破产案件被一二审都驳回,能申请再审吗
你好,这属于民事案件,建议您找一位专做民事执行的律师,以免误导了您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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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仅仅盗窃300元一般可以申请取保,但是通过经验判断,应该盗窃了不止一次,数额也许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通常不包括社保费,若您因无法工作而自己缴纳社保,可以主张误工费
你好,主动与车贷机构沟通,说明自己是在被骗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且未收到车辆,要求其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
曹倩律师
曹倩律师
5分钟前
有资质的,你有啥问题可以直接问我
你好,什么时间发生的事故,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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