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破产案件通知书
更新时间:2019-03-21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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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通知书(用于债权人申请破产时通知债务人)()经破字第号我院已决定受理申请你单位破产还债一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你单位应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经营情况的说明、有关的会计报表和债权债务清册;二、必须保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通知书
(用于破产案件,应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将你单位已被申请破产的情况转告有关当事人。
六、 (其他需要通知的事项)。
年 月 日
(院印)
注:1.如系债务人申请破产,可不必通知第一项内容。
2.如受理案件时已决定裁定宣告企业破产,可一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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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债权确认通知书格式
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而进入破产清算或者重整的,此时,债权人应向管理人在申报债权期限内申报债权,过期限申报债权应当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依照程序申报债权并且未必所申报的债权都可以被确认。
破产案件不予清偿通知书
按照如下程序进行破产清算:
1、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法院立案受理后,发布公告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
3、按照顺序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破产案件债权不予确认通知书
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而进入破产清算或者重整的,此时,债权人应向管理人在申报债权期限内申报债权,过期限申报债权应当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依照程序申报债权并且未必所申报的债权都可以被确认。